原帖由 三姑 於 2006-9-19 10:44 PM 發表
但大家靜下來諗諗﹐就會發現好幾點加起來﹐先有今次既意外。
- 呢間私營公司﹐“□食車” 已經違規﹐因為無左倒車警示器。
- 司機被停牌仍然番工﹐公司有無責任﹖司機有無責任﹖
- 呢類無法睇通車後情況既這輛﹐倒車時司機點解係安全情況下伸頭向後望﹖
- 倒車有無超速﹖
- 出事婦人過馬路時有無留意路面情況﹖
其實這”私營公司”運作模式與現時香港很多的小型貨車一樣, 以自僱方式經營, 亦即是說僱主僱員也是自己。
撇開出事婦人是否有小心地過馬路, 沒有後車警號燈、無牌駕駛這已經完完全全是這位司機一個人的責任。
理論上路面是沒有這輛車, 沒有這個"司機"存在, 我現在假設出事婦人過馬路時不小心, 因為這個"司機"的違法行為令到這位婦人死亡, 我怎也想不到要將負責加在婦人身上。
- 呢類無法睇通車後情況既這輛﹐倒車時司機點解係安全情況下伸頭向後望﹖
我相信三姑是指為什麼司機不在安全情況下伸頭向後望, 這正正就是駕駛者的駕駛態度問題, 就連伸頭向後望也懶。
說開這些大型車輛, 其實就算司機有伸頭向後望也有不少位置是看不到的, 我認為可以學習日本, 在大型車輛車尾加裝攝影機觀看車後情況。
倒車也可構成超速的, 但報導只說該垃圾車"高速倒後"; 香港一般路面車速限制50公里, 但倒車的話, 超過10公里也會給人"很快"的感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