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立法會周四(10月19日)通過反吸煙法案,禁止在公眾場所吸煙,不過港府考慮設立吸煙房,“體諒”受煙民影響的市民。
香港政府考慮設立吸煙房
立法會三讀通過了《2005年吸煙(公眾衛生)(修訂)條例草案》。
根據有關法例,絕大部分工作間和公眾場所,如餐廳、辦公室、學校、醫院、市場、卡拉OK和酒吧等室內區域,從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禁煙。
不過這一法律也給與一些18歲以上人士進入的場所,如夜總會、商業浴場、按摩院等一段過渡期,以便經營者跟進新法律,但這些場所必須在2009年7月1日前全面禁煙。
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,新禁煙法律可以減少二手煙對非吸煙民眾的影響,同時向吸煙者發出了強烈的戒煙信息。
不過,周一嶽表示,港府考慮設立吸煙房的可行性。
吸煙房構想惹爭議
一些政黨和議員質疑這一構想是否政治交易,意味港府向商界屈服,以便爭取商界給與行政長官曾蔭權選票和支持。
周一嶽反駁說,設立吸煙房的構想是"體諒"受到煙民影響的市民。
他說,如果許多煙民在街上吸煙的話,將影響不吸煙的市民。
他強調,如果兩年後,香港沒有人在街上吸煙,公眾不會吸入二手煙,就無需引入吸煙房。
根據新的禁煙法例,在街道等露天地方吸煙不受管制。
香港電台指出,香港政府官員曾兩次拒絕討論設立吸煙房的建議,認為這是"不值一提"。
曾蔭權的任期將在2007年6月屆滿,預計他將參加2007年3月舉行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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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後矛盾......玩政治遊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