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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陽 於 2008-4-8 01:45 PM 發表

焉逢大哥 我可以幫你反駁意見1:
這個題目中的男女主角已經好慘了, 當中會員們也"幸災樂禍" 的發表, 所以如果就這樣批評受害人甲的話, 首先要批評這個題目中幸災樂禍的人.
不錯,在第 3, 6, 7, 8, 9, 10 帖的作者們,對這件事的確令別人覺得他們有 "幸災樂禍" 的感覺,但因兩主題的性質不同,並不能相提並論。 「男子起火」是一則時事新聞,主題作者亦不是序述親身經歷,主題作者和其他參與討論的會員齊來以第三身的身份發表意見,其中必定會有不同的反應,而事件中的男女主角我們並不認識,會員們的回應對男女主角會做成的影響我們無法知道,所以亦無法加以批評。 而會員小神的「我與他」主題是在 傾心緣 發表,而 傾心緣 的大部份主題都是以第一身編寫,加上主題「我與他」及 "傷心" 的心情,意思本應是很難被誤會的,但會員 flash2man 近日因私人事務繁忙,一時沒看清楚便回帖也不足為奇,以至其他會員亦誤會了 flash2man 繼而出言提點。 幸好小神並沒有因誤會而受到甚麼的傷害,而 flash2man 亦很大方地澄清了,大家本就把這件小事淡忘,亦不會影響彼此間的友誼,反而是您們一群陌生的會員不停煽風點火,不知有何居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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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陽 於 2008-4-8 01:59 PM 發表

意見3: woodstock 和 flash2man 之間關係我不清楚, 但是身為版主沒有正確引導會員所出真誠的道歉再改過, 而強行要求會員道歉, 這樣和強奸有啥分別呢? 這樣的管理層不要得.
您不清楚他們的關係,我不怪您,那讓我告訴您吧! 在新天藍內,很多版主和會員,都是朋友的關係! 這裡不是學校,也不是公司機構,您們又不知道 woodstock 和 flash2man 間是怎樣的處理此事,是否不太方便莽下判斷呢? 難道朋友間的事也要勞煩您們? 那麼,何時您們會來批評我與 koon1218 友誼上的事? 何時又會來干涉我和會員 history9a 朋友間的問題呢? 您不認識他們? 您不知道我們間的關係? 我不怪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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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陽 於 2008-4-8 01:59 PM 發表

意見4: 事情已經過去, 發生了的事情就是發生了, 殺了人能當沒有發生過嗎? 就當作flash2man做錯, 也不應該包庇, 應該正確指出, 令自己身真心改錯, 才是人上人.
再說多遍,這裡不是法庭,這只是一班朋友們之間所發生的小事,我們是不會為一件已冰釋的小誤會而不斷糾纏的。 您硬要一次又一次用 "殺人" 來作比諭,未免有點小題大做吧? flash2man 亦已向大家澄清了,請問您們還要他認甚麼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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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陽 於 2008-4-8 01:59 PM 發表

意見5: 受害者甲都被已經受盡你們的欺壓, 她還會再理會你們嗎?
謝謝您的提點! 新天藍的管理層未必能及其他論壇的管理層,而不同質素的管理層,便吸引不同質素的會員。 您們看來對新天藍份外留戀,我想質素也和我們差不多吧! 我們會繼續努力提高管理層的質素的,但若然未能達到您們的要求,我想您們也不會選擇繼續留下吧?